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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年度人物】关于评选大连理工大学“2013校友年度人物”的通知

时间:2013-11-05 作者: 点击:[]
各地方校友会、海内外校友、校内各单位(部门):

为表彰校友业绩,密切母校与海内外校友的联系,增强校友凝聚力,弘扬大工精神,激励校友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、为母校建设发展做出持续、更大的贡献,按照《大连理工大学“校友年度人物”评选办法》的有关要求,校友总会启动大连理工大学“2013校友年度人物”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大连理工大学校友( 包括原关东工专、关东电专、1949-1950年大连大学工学院、大连工学院时期学习过的各类学生和工作过的教职员工)。

二、奖励名额

10名左右。

三、评选类别及条件

1.校友成就奖:

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等做出重要贡献,并为母校赢得荣誉的优秀校友。

2.校友贡献奖:

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校友。

3.校友服务奖:

为母校建立和拓展校友关系提供支持与帮助,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校友。

4.青年校友成就奖:

年龄在45周岁以下,取得突出业绩,并为母校赢得荣誉的优秀校友。

四、评选办法

1.评选采取申报推荐制。

1)个人申报或他人推荐流程:

①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大连理工大学校友,可自行或由他人推荐申报;

②申报人或被推荐人填写《大连理工大学“2013校友年度人物”申报/推荐表》(附件2),发送至校友总会朱志伟邮箱:zzw@或传真至0411-84706759。

2)地方校友会、校内各单位(部门)推荐上报流程:

①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大连理工大学校友,各地方校友会、校内各单位(部门)均可推荐上报;

②被推荐人填写《大连理工大学“2013校友年度人物”申报/推荐表》(附件2);

③各地方校友会、校内各单位(部门)汇总申报表格后,发送至校友总会朱志伟邮箱:zzw@或传真至0411-84706759。

2.申报、推荐时间:即日起至20141417:00

3. 校友总会成立评审委员会,投票确定获奖人选。

4.在校友总会网站上公示评选结果,并于下学期表彰获奖人选。

5.校友总会对申报人或被推荐人私密信息严格保密。

五、本通知由大连理工大学校友总会负责解释

联系电话:0411-84708328 朱志伟。

附件1:《大连理工大学“校友年度人物”评选办法》

附件2:《大连理工大学“2013校友年度人物”申报/推荐表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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